身份不清楚就传副局长?
这从哪传的,是不是这个写更吸引人的眼球,更有流量曝光量,更能挑起民愤。就一个打砸画面就传某某局长,最后查清又不是,或者故意说出来吓唬人,这种反转不要太多,没搞清楚真实身份就不要乱传,不明真相的网友只会信以为真。
岳阳一副局长打砸营业厅,官方通报:对涉嫌违纪行为介入调查
9月20日,中共岳阳县委宣传部通报: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爱桃与丈夫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时,与业务员发生纠纷,吴爱桃夫妇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坏财物。同时,岳阳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吴爱桃夫妇涉嫌违纪行为介入调查。
就算和营业厅工作人员发生一些不愉快,情绪失控打砸营业厅这样的行为也是绝对不恰当的。有矛盾和问题可以用别的方式解决,讲理、投诉都可以。再着急也不能直接上手破坏公物,这样的做法对营业厅内其他人员可能也造成了不便。
为何要刷如此大的官威!你收拾谁!在人家商店里打砸,摔坏了人家东西,耍横,简直就像土匪和黑社会,对于这样的人必须严厉处罚,不能留情面。
岳阳一副局长和丈夫打砸营业厅?当地宣传部:已关注,正调查原因
9月20日,网友爆料湖南省岳阳县农业农村局一副局长当众打砸通信公司营业厅。当天下午,记者从当地宣传部门获悉,岳阳县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随后将有官方回应。
网传视频中,一名女子摔砸了显示器,另有一位男子对营业员大吼:“我收拾你!”爆料网友称,该女子为湖南省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某某,视频中大吼男子为其丈夫。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岳阳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称,自己中午在网上看到了该视频,但具体原因尚不清楚。另一位彭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岳阳县委宣传部已有专人正在处理此事,稍后会有官方通报公布。
岳阳县移动公司一位则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网传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本周二”,至于打砸女子的身份自己“并不清楚”。
用打砸的方式发泄不满,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被砸财物的一方对此结果也有过错乃至重大过错的话,对砸的一方可以减轻甚至是最后免除处罚。
打砸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5000元以上),构成《刑法》第275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行为人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徒刑或拘役。
现在还不确定是农业局副局长,如果是的话,那农业局也太无辜了,被她这颗老鼠屎给影响了。不过看其和丈夫表现,因为一件小小的业务事件,都能如此的暴怒,光明正大地打砸营业厅,其背后的身份肯定也不简单。就算你砸了,天王老子都是要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