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禁渔期捕鱼违法,但不该致命
事后公安调查时,渔政执法大队4名工作人员承认当晚用锯子割了船。执法人员割船也好,没收船只也好,有法有据,但是最起码的“告知”也要做到位。死刑犯还讲究人权,法院开庭也要告知当事人,你不声不响把船给割了,造成死亡怎么没有责任?他们是违法去捕鱼,难得违法了就该死吗?这就跟违建一样,你违建了部门还得下发通知责令改正或拆除,而不是一声不吭领着挖掘机趁你睡觉就给拆了,然后还把睡在里面的人砸死了,你说没责任吗?
江西村民夜间乘船捕鱼两人溺亡 事前渔政为禁渔曾用锯子割船
2020年9月30日深夜,江西九江市庐山市波湖村谭家垅村民谭冬林、谭腊元及其妻子余祥梅三人乘塑料小船前去鄱阳湖收网,行至湖中小船漏水,致谭冬林、谭腊元两人溺亡,谭腊元妻子被渔政执法工作人员救起。渔船打捞上岸后,死者家属发现渔船侧身有一处宽16cm、高20cm的豁口。家属称,三人乘船下湖时并未发现船身有豁口,质疑执法队员当时将船身割了两条缝未告知,也未将船只没收或销毁处理,从而导致此次事故。庐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方违反规定下湖捕捞,相关执法人员确实割了船,“船身割了那么大一个口子,还被他们开出去。”该负责人表示,现在事故调查结论已经出来,以政府公布的为准。
服了,船都被锯成这样了,竟然还没发现,偷偷捕鱼?这能怪谁?之前就是因为非法捕鱼才被锯船,这是依法依规的,现在就因为人死了就想讹一笔渔政?现在法院大部分的判决都不再是谁死谁有理,谁弱谁有理了。渔政愿意补偿点是出于人道,一分不给也没错。
禁捕期去捕鱼本身就是违法的,鉴于多次出去捕鱼,渔政执法人员才将船锯开,这么大个口子,说没看到我是不信的,肯定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水性好,出去没事才把船开出去的,这种咎由自取的行为,我认为这件事情的责任并不在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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