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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始末揭秘 湖南一基层反贪局长获刑5年

时间:2022-01-10 07:17:06 作者:奇闻818 来源:奇闻吧 手机阅读

反贪局长变成贪污犯入狱,双面人生能维持多久?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是==基层是党事业的肥沃土壤,基层不牢、地动山摇。我们务必要认识到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应是整体性的进步,而基层则是“整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把握好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重视基层教育和基层培养,是大厦稳固的保障。

原因始末揭秘 湖南一基层反贪局长获刑5年

反贪局长贪污受贿,这可真是滑稽又讽刺!可《刑法》规定贪污数在十万以上的要判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罗建国数罪并罚才判了五年,可他居然觉得判的多了选择上诉。作为一名反贪局局长,他知法犯法,本来罪加一等的。你觉得五年有期徒刑量刑合理吗?

罗建国这位反贪局长也是当过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科长的人,对比《沉默的真相》中的侦察监督科科长江阳,简直是一鬼一人,手握权力不知秉公执法,竟然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勾连串通,将党纪国法玩弄股掌之间,尤其是帮强奸犯这样刑事罪犯脱罪,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给受害者造成了不可弥补的身心伤害。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发现一个肃清一个。

他曾是基层检察院的一名反贪局长,却没有影视剧中侯亮平的正义凛然。手中的办案权,沦为罗建国敛财的工具。 划重点: 2012年4月22日晚,李某在嘉禾县馆强奸了被害人尹某。当晚,尹某向嘉禾县公安局报案。第二天,李某被刑拘。此后,李某父亲托关系“捞人”,送给罗建国1万元现金和4条软盒“芙蓉王”香烟,请求帮儿子操作不批捕。 2014年7月,嘉禾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某集团”)办理一宗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在结算费用时,该公司多划给雷某等人23.6万余元,后经多次追要未果。 2015年1月,在郴州市中天大酒店附近,雷某将22万元现金交给罗建国和其同事。次日,他们将其中的8万元交给某集团,把剩下的14万元公款予以截留侵吞,每人各分得7万元。 2016年4月,嘉禾县检察院反贪局在侦办相关的行贿、受贿案件时,发现黄某伙同叶某等人,在嘉禾县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中,涉嫌串通招投标的相关犯罪线索,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2019年7月,郴州纪检监察网通报罗建国被“双开”,称其“执法犯法,胆大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毫无底线……” 2020年7月23日,湖南省资兴市法院一审以罗建国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 2020年9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了罗建国的上诉请求。

帮强奸犯,医院院长脱罪,威胁医院院长购买设备,使用恶劣手段追讨债务,还私吞大部分款项等。这一件一件发生在反贪局局长的身上,真是令人发指,还有脸申请上诉。这么毫无下限,胆大妄为的人也不知道中途是怎么升上去的。

湖南一基层反贪局长获刑5年:帮强奸犯脱罪,要挟医院院长“感恩”

被查处前,罗建国已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他曾是基层检察院的一名反贪局长,却没有影视剧中侯亮平的正义凛然。手中的办案权,沦为罗建国敛财的工具。帮强奸犯脱罪,笑纳其家人送的现金香烟;为医院院长隐瞒下犯罪线索,后要挟院长采购其介绍的医疗设备;以威胁抓人的方式给国企追讨钱款,并扣下大部分与人私吞…… 2019年7月,郴州纪检监察网通报罗建国被“双开”。今年7月23日,湖南省资兴市法院一审以罗建国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宣判后,罗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二审裁定书显示,今年9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了罗建国的上诉请求。(红星新闻)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身为检查院公职人员,教唆强奸犯脱罪,利用自己熟知的法律、流程、权利,出谋划策让嫌犯逃出生天。身为反贪局局长,没有以身作则,反而自己先沦陷在金钱的诱惑当中,要挟院长,主动敛财。受贿不是最可怕的,身居高位贪污受贿才可怕,因为可以为了钱而不择手段,这种人必须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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