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赔,孩子是无辜的,家长的不负责任的教育方式导致孩子跳楼砸伤了别人,这个责任必须承担,所谓的经济困难不是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赔偿的理由。孩子未成年,作为监护人有逃脱不掉的责任!说什么尽到监护人责任,尽到责任你孩子还跳楼?你这是尽到哪门子责任了?孩子心理脆弱、抗压能力差也是你们平时的教育问题!被砸女孩才是最无辜可怜不幸的,6级伤残,一辈子就这样毁了,几十万元赔偿多吗?那可是人家的一生!最后奉劝那些跳楼的,想死请找个没人的地方静悄悄的走,别害人了!如果有天堂地狱,说真的,希望这些跳楼害别人的人下地狱进油锅!
一句我们也是受害者,不知道说什么好。祖孙俩被跳楼男子砸死,当然,从33楼跳下,男子自然也没命了,归根结底,两家人确实都是受害者,如果说要承担后果,也应该是死去的男子。 能拿出70万作为赔偿,估计再下去也没有多大收获,假如跳楼男子死后,家人不认账,因为不是他们所为,死者才是正主,这又当如何?所以,人死不能复生,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没有谁想摊上这事,继续纠缠下去对谁都没啥好处,死者不能复生,最多也是对簿公堂,双方各有损伤。
监护人肯定必须赔偿。前不久有法院判了一个案例。一个25岁的儿子跳楼自杀(有精神障碍者)结果把小区一祖孙砸死,法院判监护人父母赔偿106万元,那么推人者患精神病监护人必须赔偿,。
人家祖孙俩的命就值70万吗?自杀的侯某从楼下跳下,直接砸死了无辜的祖孙俩,他们才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真要计较起来,跳楼的人应该是加害者的角色吧?如果他不跳楼,这祖孙俩还是天天快乐的相伴,这两个人死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他。他的一跳毁了几个家庭,他的父母伤心欲绝,被砸死的祖孙俩呢?两代人的缺失一,直接破碎了两个家庭,他们的伤痛真的是无妄之灾,孩子那么小,刚开始感知这个世界就离开了,他的父母哪能承受这份痛?他们不仅失去了孩子同时还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这样的丧亲之痛如何能忍受?这一百多万的判罚难以抚平这个破碎家庭的痛,但已经是相对合理的了。侯某的家人要求减少赔款,不知道法院会不会采纳,但对死去的祖孙俩人来说,真的太不公平。
这事儿只能怪这跳楼的25岁小伙子,你这一下倒是解脱了,结果害惨两家人,这是极不负责任的。你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养大,结果人生刚开始,你就这么草率的选择了结束,太没有担当了。再说了25岁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就不能多给自己一次机会么?另外,就算你要自杀,你能找个没人的地儿自杀么?这祖孙两人招谁惹谁了,散个步就被你砸死了,他们找谁说理去?他们的亲人又找谁说理去?这一下你不仅给两家人留下了无尽的伤痛,还让你的父母背上了百万赔偿的负担!
法院这样判,应该都是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不过静静父母说尽到了监护义务,有点难以让人相信。你们没有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关心到位,以至于她抑郁很久,造成她现在的自杀。这是你们父母的不合格。如果实在经济有限,可以和受害方商量下比较缓和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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