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网购肉类,现在超市买的冷鲜肉我也不买,只买很多年熟悉的人卖的现杀猪肉
大家好,我是黄冈购买冷链食品被处罚居民之一,应“第一人称”栏目邀请,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和我的诉求。 我们以前没有在这个网购平台上买过冷冻食品,这是第一次买。当时是我老婆在里面买了里脊肉,包装很简单,一个塑料盒,上面有一层保鲜膜,没有什么标签,买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是武汉的还是进口的。 我们是11月21号买的,11月22号就食用了,隔了几天,12月8号晚上接到了黄冈防疫中心的电话,把我们一家四口全部找到自动提货点,让我们全家做核酸检查。 我说做检查可以,我们是受害者,你要我们出钱,一个人180,一家四口七八百块,家里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人,我们要糊口,就靠我们两个人打工,这钱我不会出的,我出不起。他说好,你不出可以,你要写个东西,要写欠条,写个证明“款未付”,我们就写了,他就给我们做了,我们做核酸的24户人都是阴性。 第二天,他把我们接触了有毒病菌的肉这个消息公布到我孩子的幼儿园、我的单位,最后搞到学校打电话过来,村里的人见了我们像见了鬼一样,我和我老婆是同一个单位的,单位打电话叫我夫妻俩写辞职报告,这对我们的伤害多大! 然后事隔一天,我们去交了200块钱的罚款。这个肉能到市场上卖,为什么我们不能买?买的人是犯法的,那卖的人呢?我说,你要罚款,我们交,那把我们罚款的信息也公布到我们的单位,这样搞,要不要我们老百姓活?要不要我们生存?政府有这样做事的吗? 现在全家隔离了,而且我们情况相当严重,损失很大。上有80多岁的老人,下有一个8岁小孩读小学二年级,疫情本来就耽误了学习,这一搞情况更差,还有一个4岁的在读幼儿园。整个家就靠我们两个打工挣钱,现在两个挣钱的人全部在家里,不能挣钱了,每天又要消费,都是自己掏钱,都没人管。 我们都没见过那个什么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告,我们到派出所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说,是刚刚我们通知你来罚款之前才接到的文件,这是不是很荒唐? 我们受害的24户自己建了一个维权群,大家慢慢联系到一起。目前有人说,他们村把罚款的200块钱退给他们了,11号下午我们村书记和会计两个人送来了200块钱隔离期间的生活费。网购平台我们那个点的店长,已经跟我们说了,平台跟他回的话,问我们受到了什么损失,把损失跟他理一下,报上去等待回复,但是已经三天了,没什么回复。 学校说孩子要来上学的话,要疾控中心给报告,要不然不能上学。我们电话打给疾控中心,他说这是国家规定的,你想怎么整,你想怎么闹,根本就不管。 我们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孩子不能耽误了学习,我们家庭本来就困难,上有老下有小,我们现在又不能挣钱。马上春节了,没有工资,单位还让我们写辞职报告,名誉各方面都受到打击和损失了,我心里确实很难受。 我希望得到媒体的关注,尽快让孩子上学,我们复工。给我们带来的伤害,我希望网购平台能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答复。
这24户居民不知道购买的冷冻猪肉是进口还是本地的,也就不是故意给疫情带来麻烦。而且出售的平台知道猪肉来源,但仍然没有禁止售卖,是不是责任更大点?再一个通告是在他们购买冷冻猪肉以后下来的,按道理他们应该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毕竟要先有规定,才能有惩罚依据。罚款信息公布到他们的学校,幼儿园和单位是否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毕竟这会带给他们“社会性死亡”,而且会给有心之人制造恐慌的机会。最后我们大众应对感染者多一点宽松和关心,才能鼓励更多的潜在感染者主动上报,积极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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