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谁也别说谁自私
关于步梯楼加装电梯一事,肯定是高层住户愿意加装,低层住户不愿意加装,高层用户为了自己更方便,低层用户为了自己不受影响,既然大家都是为了自己,那就别说谁更高尚谁更自私,或者说,大家都是自私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所以我认为,想要让一楼同意加装电梯,给人家适当的补偿,也无可厚非,不能说只满足你高层利益了,少数人就不配有权益。
加装外挂电梯特别是如果没有很好的位置的话,可能影响采光,可能影响低层隐私保护,会造成噪音,一楼也完全用不到,至于说加装电梯后房屋是增值还是贬值都还是未知,一楼不同意加装电梯也是情有可原。你怎么看?
成都首例电梯加装受阻案判决 律师:高层业主加装电梯要求合理
近日,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电梯加装施工停工数月后再次动了起来。进展顺利的话,不久即可完工投入使用。住在4层的李阿姨称实际上这部电梯早就该投入使用,但在施工时遭到1楼住户的反悔和阻挠。为此,她和住在5层、6层的住户不得不提起诉讼,将1楼住户告上法庭。据悉,裁判文书显示,李阿姨等高层住户的诉讼获得了法院的支持:电梯加装行为合法有效,1层住户应当予以配合。而最近重新开始的施工,正是在法院终审判决之后进行的。该起诉讼是成都地区首例关于电梯加装而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案。
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谁也别说谁自私
关于步梯楼加装电梯一事,肯定是高层住户愿意加装,低层住户不愿意加装,高层用户为了自己更方便,低层用户为了自己不受影响,既然大家都是为了自己,那就别说谁更高尚谁更自私,或者说,大家都是自私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所以我认为,想要让一楼同意加装电梯,给人家适当的补偿,也无可厚非,不能说只满足你高层利益了,少数人就不配有权益。
成都小区加装电梯诉讼被法院支持,确实从法律上讲只要加装电梯的业主满足“双2/3和3/4“的要求,要求是合理的一楼须予以配合。其实加装电梯对予一楼业主确实没有实质意义,而且会影响采光,同时还会有噪音影响,所以作为邻里,高层楼加装电梯的同时应该给予一层适当经济补偿,如此一来阻力必然会小很多。
这也不一定
这个是要分情况的,我们那栋小区以前也提过加装电梯,要达到所有业主70%都同意才能装,因为要加装是要给钱的,当时我们是五楼,单身公寓,初步出来的方案是要三万多。一楼和二楼都不同意,这个提议一直拖了一年多,做了很多工作,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成都这起案件之所以被判加装合法,那是因为一楼住户一开始是同意了,白纸黑字字签下去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不能说半路不同意了就可以不装,那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高层有老人居住,上下楼不方便,要求加装外挂电梯。这样的要求我觉得合理:
一,加装外挂电梯,对一楼的采光和隐私是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老人的生命财产更为重要,腿脚不便的老人,在上下楼时容易摔倒发生意外。
二,电梯对一楼的影响,可以通过找影响采光少和减少暴露隐私的地方,加装电梯来解决。噪音问题,也可以通过加装隔音设施来解决。而老人的上下楼,解决的办法只有搬家或者不出门。
两者对比起来,加装电梯看起来是对一楼的住户太不公平了,但是其实解决的生命安全的问题。但是有此类情况,建议高层住户通过协商与一楼住户解决,毕竟一楼的利益也是受到损害的,可以给与适量的补偿。同住一个楼,都是邻居,和和睦睦邻友好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