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古代权力的“偏房陷阱”,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名分”这种理念的源泉是孔子的《春秋》。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在名分观点上,继承发扬了孔子的思想。“名分”,可以说是儒教理学中的代表思想,在这样的理念下,中国维持了数千年的文明。古代中国人十分讲究名正言顺,因为,那时候“名分”才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
譬如: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虽然,一个男人可以有许多的女人,但是,正妻和妾室却有实质的不同,男人的原配通常享受使唤妾室的权力。即便如此,实际情况可能会与之有所出入。因为,有些貌美的妾室会借助自己的外貌优势,从而,获得丈夫给予的特权。
甚至,有时候妾室的权力会越过原配在家中享有支配的权力。
妻妾在家中争宠、争权,而臣子又何尝不是在官场上争权、争势呢?
因为,帝王在权力的分配方面,也遵从正室搭配偏房的结构。这里的“正室”指的是:以宰相为首的官僚体系。这些人,基本上算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但是,帝王为了避免一家独大,便会在“正室”之外另起炉灶,让“偏房”代行自己的权力。
那么,官场上的“偏房”又指的是什么人呢?
在《清稗类钞》中,收录了晚清大使郭嵩焘的一篇史论:
“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郭嵩焘列举的这些与君王共事的人物,基本上都可以纳入隐形权力集团。在表面看来,这些人并没有治理天下的权力,但是,其却凭借与权力核心的紧密关系,实现对朝政的长久把控。他们相较于正统的官僚系统,显然就是因为受宠而得势的“妾室”。
“独裁专制”虽然是对古代帝王权力的综述,但是,具体的情形却与之有所不同。因为,从汉代以来,除了一些才华出众的帝王能独立处理朝政事务之外,基本上,皇帝独裁的情况是不多的。像郭嵩焘说的那样,虽然称作君王,却没有独裁的实力,所以,并不能有所区别。
然而,出现这样的问题,则在于权力被谁“分寄”。
皇帝与宰相一同治理天下,其实,也是很正常的制度安排。因为,君主向来都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和象征者,但是,却没有必要事事亲力亲为。而朝中的宰相作为首脑,他的责任就是辅佐天子,处理政事,基本上什么事情都要管,这也是明代之前确立的正式制度。
宋朝曾有一位官员对皇上说:“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天下未有不治。”可以说,宰相的执政权力是由国家的制度所赋予的,它也是被正统所承认的。所以,若有君王故意绕开宰相发号诏令,则被认为是一种违背制度的行为。
因此,用古人的话来说:“不由凤阁鸾台(宰相机构),盖不谓之诏令”;这样的“诏令”甚至会受到臣下抵制,“凡不由三省(宰相机构)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
可见,帝王和宰相的权力是相辅相成的,这种权力分配制度也是合法合规的,所以,西汉时出现与宰相共治天下的局面,也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却不正常,即:与外戚共治天下。
要知道,外戚依赖的,不过是其与统治阶级的特殊关系。由私人关系衍生的权力,其实,算是一种制度之外的隐形权力。若将宰相统领的官僚集团比作帝国的“原配”,代表正统的权力体系;那么,外戚这种隐形权力便是帝王的“妾室”,算是一套没名分的“副权力系统”。
“正室”与“偏房”共存局面的出现,最初是由汉武帝开启的。当时,刘彻自视能力很高,不愿意事事经过宰相,便直接将宫内的宦官、外戚、尚书等组建成了一个“内朝”。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内朝”便将“外朝”这个正式权力机构的代表架空。
从正式名分来说,当时的内朝组成人员并没有什么权力执政,甚至,其中的一些人还并不是朝廷任命的正式官员。但是,这些人却因为被帝王视为亲信,所以,不仅能提前预知政事,连隐形的权力都特别大。有时候,内朝的权力完全能够与外朝对峙,甚至凌驾于外朝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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